电磁兼容CE认证技术服务
1. 电磁兼容CE认证(EMC指令)
除了针对机械之危险,欧盟制定了89/392机械指令外:为了调合欧洲联盟各会员国有关电磁干扰的容许水准,欧盟理事会于1989年5月3日公布了各会员国间关于电磁兼容性相关法律之调合—电磁兼容指令(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Directive,89/336EEC,简称EMC指令),其后经92/31/EEC,93/68/EEC二次修订。
新欧盟EMC指令2014/30/EU 2014年3月29日,欧盟委员会发表了多项重铸CE标志的指令,以配合欧盟委员会的新立法框架(NLF)。在新立法框架下,经营者可为每件产品提供单个合规声明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,同时,对各种产品的标签要求及可追溯性要求是一样的。更新的EMC指令的编号为2014/30/EU ,它于2014年4月18日已经生效。旧有的EMC指令2004/108/EC将于2016年4月20日废除。
2. 电磁兼容CE认证(EMC)定义
一个设备或装置与其它装置同时操作时,不会因为电磁干扰问题而影响正常工作之能力。亦即包括:EMI(ElectromagneticInterference)/电磁干扰:
一个设备或装置在操作过程中有不利功能的讯号出现,此讯号是不想要且没意义的,它可能来自外界亦可能来自自己。
电磁干扰又可分为二个方向考虑:
EMS(Electromagnetic Susceptibility)/电磁耐受性
一个设备或装置在操作过程中不受周遭电磁环境影响的能力。
3. 电磁兼容CE认证(EMC指令)适用产品范围
符合电磁兼容性指令:包含所有易于产生电磁干扰的设备,或是本身的功能易受电磁干扰所影响的设备。
EMC指令包含的产品及其设备如下:
·家用无线电及电视接收器
·工业制造设备
·行动收音机
·行动收音机及商用行动电话机
·医疗及科学设备
·信息科技设备
·一般电器及家用电器
·航空及航海用无线设备
·教育用电子设备
·电信网络及仪器
·电台及电视发报机
·照明灯及萤光灯
4.电磁兼容CE认证(EMC指令)相关标准
·EN55011:Limitsandmethodsofmeasurementofradiointerferencecharacteristicsofindustrialelectricaldevice
·EN50081-2: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-Genericemissionsstandard Part2:Industrialenvironment
·EN50082-2: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-Genericimmunitystandard Part2:Industrialenvironment
※工业产品电磁兼容性相关测试种类及依据标准
EMI/电磁干扰
·CE(ConductedEmission)/传导放射测试:EN55011
·RE(RadiatedEmission)/辐射放射测试:EN55011
EMS/电磁耐受性
·CS(ConductedSusceptibility)/传导抗扰测试:EN61000-4-6
·RS(RadiatedSusceptibility)/辐射抗扰测试:EN61000-4-3
·ESD(Electrostaticdischarge)/静电抗扰测试:EN61000-4-2
·EFT/Burst(Electricalfasttransient)/快速瞬时脉冲抗扰测试:EN61000-4-4
·PFMF(Powerfrequencymagneticfield)/电源频率磁场抗扰测试:EN61000-4-8
*Surge/雷击突波抗扰测试:EN61000-4-5
*PQF(Voltagedips,interruptionandvariation)/电压瞬变抗扰测试:EN61000-4-11
*:仅供参考,非必要。
其它产品之电磁兼容性指令相关标准
·EN55011:适用于工业、科学、医疗类产品
5.电磁兼容CE认证认证资料
1.产品说明书;
2.产品结构说明;
3.产品电原理图及印刷电路板图;
4.产品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;
5.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;
6.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;
7.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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